高通又赢了,苹果因侵权需赔偿3100万美元

慧聪IT网 2019-03-18 10:59 来源:中国网作者:佚名

高通与苹果之间的专利侵权纠纷已持续了两年多的时间,如今又有了新的进展。美国时间3月15日,高通发布公告正式宣布,美国加州南区联邦地方法院陪审团认定苹果公司产品侵犯了高通拥有的三项专利,涉及iPhone7、iPhone7Plus、iPhone8、iPhone8Plus、iPhoneX五款苹果手机。为此,陪审团做出判决,苹果公司应为专利侵犯行为向高通支付自2017年7月6日提起诉讼起、至庭审结束期间的损害赔偿3100万美元。据悉,这也是继中国、德国法院做出裁决之后,高通在双方专利侵权纠纷之中获得的又一场胜利。

根据法院判决,苹果此次侵犯的三项专利所对应的美国专利号分别为8,838,949、9,535,490和8,633,936。其中,美国专利号8,949的专利支持“快速启动(flashlessbooting)”使智能手机无需使用独立闪存(从而降低成本和硬件尺寸),在开启后能快速接入互联网。另外两项专利涉及应用处理器与调制解调器的数据传输、智能手机的电池续航时间等内容,均关系到智能手机在日常使用中的用户体验。

有意思的是,在此次专利侵权纠纷案中,苹果曾对上述第一项专利提出异议,称该专利来自于苹果前工程师ArjunaSiva分享的一项创意。对此,高通方面进行了驳斥。之后,ArjunaSiva在出庭作证时还对苹果进行了“实力打脸”,表示自己并非这项专利的发明人。最终,法院判定苹果侵犯了包括该专利在内的三项专利,并需要为此做出3100万美元的赔偿。

更早之前,中国福州中级人民法院在去年11月30日做出裁定,苹果因侵犯高通专利被禁止在中国销售相关侵权手机,禁售对象明确为从iPhone6S到iPhoneX的七款苹果手机。之后的12月20日,德国慕尼黑地区法院也判定苹果产品侵犯了高通的专利,同样要求苹果禁止销售与侵权相关的手机产品。目前,苹果已经在其德国官网和线下零售店下架了侵权手机,而在中国,上述被法院明令禁止销售的七款手机仍然没有下架。

对于中国法院的禁售令,苹果方面曾表示,已经对手机进行软件更新,以符合相关要求。然而,法院禁售令所指向的是iPhone6S、iPhoneX等硬件产品,而不是软件版本,意味着苹果已违反禁令销售侵权手机长达四个多月的时间。并且,高通方面曾对禁售机型做了公证购买,结果显示搭载软件旧版本的手机仍然在中国售卖,表明苹果的这一说辞同样已经被“实力打验”。高通高级副总裁MarkSnyder最近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接下来将跟进这一禁令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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